五個必須:
1、作業現場其他人員沒有與叉車保持安全距離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2、交叉路口行車必須減速、鳴笛、進行KY確認;
3、叉車停止作業下車時,必須熄火、拔鑰匙、拉手剎;
4、每日始業前,必須按照點檢內容進行仔細點檢方可作業;
5、叉車作業過程中發現異常必須遵守“停呼等”的原則。
每日八查:
1、查冷卻水、機油;
2、查手剎、腳剎;
3、查大燈;
4、查轉向燈;
5、查倒車燈;
6、查倒車蜂鳴器、危險警示燈;
7、查風扇窗;
8、查外觀。
十不準:
1、不準在升降貨叉的同時行車;
2、不準利用慣性卸貨;
3、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4、不準超載作業;
5、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的貨物;
6、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易燃易爆物;
7、不準在貨叉、貨盤上站人作業,起升貨物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8、不準將貨物升高至30CM以上做長距離行駛;
9、不準用貨叉挑、頂、撞貨盤的方式卸貨;
10、不準超速,在倉庫內載物行駛限速5KM/h;
作業人員三點注意
1. 遠離叉車作業區(包括料架集中擺放區),具體為:
(1)不要走捷徑,直接穿越叉車作業區;
(2)不要因為疲憊,躲到料架擺放區的間隙內休息;
(3)配合供應商進行零部件確認、檢查時,不要圖方便,進行叉車作業區。
2. 在倉庫內行走時,注意叉車危險,具體為:
(1)通過交叉路口或橫過叉車通道時,做好點指確認;
(2)倉庫內行走時,不要邊走邊打電話,或做其他影響注意力的事情;
3. 叉車駕駛人員,注意:
(1)動車前,確認車輛的前后左右無人員,特別是周圍有障礙物時;
(2)行車時,不超速,轉彎時減速,進行點指確認;
(3)貨架、料框等有缺陷時,或擺放不穩固時,嚴禁使用;
(4)卸貨時,確保卸下的料架擺放穩固,不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