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屬于是特殊作業,或者危險作業,高危作業。叫什么名字不重要,關鍵是它很危險,因違規動火導致的火災事故是非常多,所以現在是監管重點管控的對象。
近日,針對動火作業,湖南專門發布了一個文件《湖南省電氣焊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十條硬措施》
一、必須嚴格動火審批管理。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開展電氣焊臨時動火作業前,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實施作業票管理。
二、必須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所有進行電氣焊動火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取得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行業領域對動火作業持證無要求的,須持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熔化焊接與熱切割操作證”。
三、必須確保設備器材完好。動火作業前,必須檢查、確保電氣焊等設備設施完好,必須使用“加芯賦碼”電焊機,現場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
四、必須嚴格清理周邊可燃物。動火作業前,必須清理周圍(含作業點下方)易燃可燃物品,或將可燃物移至安全地點,排除消防隱患。
五、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阻隔措施??扇疾牧献霰貙?、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動火前必須采取阻隔等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六、必須嚴格管控易燃易爆物質。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容器、管道,可能形成易燃易爆氣體聚集的有限空間等,動火前必須識別風險,排除危險性;有壓力或密閉的容器、管道,必須按規定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作業。
七、必須落實特定場所動火作業規定。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期間,嚴禁開展動火作業。地下礦山在井口和井筒內動火作業時,必須撤出井下所有作業人員;在主要進風井巷動火作業時,必須撤出回風側的所有人員。
八、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動火作業時,必須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全過程安全管理,確保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落實安全措施。
九、必須在作業結束后清理檢查現場。動火作業結束后,應當立即消除火種,徹底清理檢查現場是否殘留火種,作業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十、必須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動火作業必須制作現場公示牌,標注動火地點、作業時間、作業人員(張貼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現場管理人員等,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這十條硬措施可以說是非常的全面了,可以作為動火作業的一個操作指引了。對于這《十條硬措施》,有這么幾點值得關注的。
1、意味著任何企業的動火作業都要辦票
第一條中明確要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開展電氣焊臨時動火作業前,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實施作業票管理。
也就是說無論你是什么企業,什么單位,只要是動火作業都要辦票。
因為之前關于動火作業要不要辦票一直也沒有個明確的說法,除了30871化工特殊作業管理規范有做規定外,對于其他行業并沒有明文規定。
對此,有熱心的網友還去應急管理部官網上去咨詢過,得到的回復是:
有限空間需要辦理作業審批,其他特殊作業是否需要審批應由企業根據風險辨識情況自行決定。
但實際上,各地方監管在實踐中,基本上都是要求一律都要求辦理作業審批。湖南如此,其他地方想必也是如此
所以以后也不用糾結要不要辦票這個問題了,問就是肯定需要。
2、這個動火作業票并不好辦
這個規定確實是有點不講道理,不近人情。連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業戶都要辦票
舉個例子:
你家小賣部、小餐館需要安裝廣告牌,大概率需要動火作業,這種情況要辦作業票。
單位辦公樓搞裝修維修,按照門窗這類,也需要辦動火票。
但問題也來了:
誰來辦?找誰辦?怎么辦?
現在大家都是參照化工的動火作業審批程序,如果真按照那一套流程來辦票,那恐怕沒法玩了。
誰來填寫這個作業票?哪去找那么多作業人、負責人、監督人簽字?這些都是實際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
所以現在很多這樣的情況,一個人把作業票全部填了,把名字全部簽了。
3、這是以紅頭文件取代制度規范的做法
但這個做法其實屬于以紅頭文件代替法律規范做法,偶爾發一發還是可以,但不能下文的方式代替制度規范,那就會擾亂正常的秩序,讓安全管理變得混亂。
因為這樣的文件一旦多了,下面的人就會茫然了,不知道該聽誰的,以哪個為準,甚至是互相沖突打架的。
不管怎么說,對動火作業嚴格要求管理,這個肯定是對的,也是應該的。我們需要認真學習,除了第一條有現實困難外,其他幾條都應該嚴格遵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