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公布深圳市寶安區聯昇線路科技有限公司“12 · 25”較大中毒窒息事故事故調查報告。這起事故4人死亡,值得關注的是安全員的責任僅僅是由企業內部處理。
現在很多情況下安全檢查還在重點查資料,但其實這個是很不合時宜也沒多少意義的做法,屬于是比較落后的監管方式了。用監管人士的原話說:我怎么知道你有沒有開展相關工作,只能通過這些資料驗證。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査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條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按照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 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登高作業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
動火作業指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凡是在廠區內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受限空間內作業指進入化工生產區域內的各類塔、球、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閉場所內進行的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必須辦理《受限空間內安全作業證》。
盲板抽堵作業:在設備搶修或檢修過程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溫度、壓力情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第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員負責,工段級安全教育由工段組織實施,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
隱患,是指隱藏的禍患,即隱藏不露、潛伏的危險性大的事情或災害。事故隱患,是泛指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